最近,不少人发现
公积金已经做出了调整
既包括额度的变化
也有不同地域的互认互贷
甚至还有用途的拓展……
快来看看
这些调整包括哪些方面
对我们的钱袋子有什么具体影响
日前,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会议在武汉举行,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有购房需求的市民,可在这个城市群中实现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
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是指企业职工在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当他调到外地工作或户口迁移至外地需要在外地买房,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也会分毫不差地跟随到工作地或新的户口地,做到 “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实现 “缴存时间不中断、缴存金额一并算”。
20个公约城市间目前已开通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查询接口,可以查询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贷款、信用等信息,还可以在不动产信息核实、婚姻核验、楼盘项目备案等方面互相提供支持。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由缴存职工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购房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起步于2014年,经过发展,“朋友圈”已由最初的4个省会城市扩大到20个城市。业务范围也由异地缴存互认,拓展到省内省际互认互贷、异地转移接续、信息核查共享等。
关于公积金贷款,大家虽都有所了解,却未必清楚所有细节,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住房公积金贷款。
// 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1. 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2. 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不同城市要求可能不同);
3. 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4.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5. 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6. 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有其他的限制 //
1.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2.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3.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4.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5.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 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
1.信用卡透支6个月未还
2.有贷款逾期24期以上的
3.当前使用的信用卡和贷款有逾期不还的
4.有2年以上延期还款记录的
5.有过骗提、骗贷行为
6.使用担保贷款时由担保人代还过债务的
因此,想要公积金贷款不被拒绝,平时最好在信贷业务方面积累良好的信用。在这个“信用即财富”的时代,良好的个人征信无疑就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而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根据信用评级来确定贷款额度。
拓 展 阅 读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9月发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两年。
近一年多合肥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都在100%以上
《办法》通过对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和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系统分析、预测和评价,根据预先设置的预警值,采取对应的措施对相关环节进行管理。确定警戒标准的主要指标为:个贷率、资金净流量、收益率和收益承载量等,通过对以上指标的分析判断,确定三级预警等级,即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贷率成为决定几级预警状态的重要指标。
那么合肥市目前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在哪个区间呢?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截止2019年末,全市公积金个贷率为100.87%,比2019年年初100.46%上涨0.41个百分点。而今年上半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105.09%,个贷率涨幅明显。
按照《办法》,这样的个贷率水平达到了三级预警,意味着公积金资金紧张,有可能会采取调整收紧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政策;暂停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地购房申请贷款;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实行贷款轮候制;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打折等措施。
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在0.8~1.2区间浮动
当一级预警状态为70%≤个贷率<85%,此时资金净流量均衡。合肥市恢复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地购房申请贷款;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1。
二级预警状态中,85%≤个贷率<95%,并趋于持续上升,当资金净流量快速减少或为负数时,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催缴力度;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适度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暂停“商转公”贷款业务;做好“公转商”贴息贷款准备;启动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0.9。 当60%≤个贷率<70%,并趋于持续下降,资金净流量快速放大,可采取以下措施: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适度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1.1。
三级预警状态中,个贷率≥95%时,调整收紧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政策;暂停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地购房申请贷款;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实行贷款轮候制;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0.8。个贷率<60%,资金沉淀并严重过剩,增值收益很低时,可采取以下措施:调整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政策;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为1.2。
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月发布了
《关于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原文如下
各相关单位、缴存职工:
近几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个贷率)持续高位运行,截止2020年6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105.13%。为深入贯彻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保证住房公积金健康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有效防控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进行完善。
一、完善贷款额度的确定标准
贷款额度实行与职工还款能力和缴存余额双挂钩。贷款额度在不高于我市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内,按以下两种公式计算的低值确定实际贷款额度。
a: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年限。
b: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内(含1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0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5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缴存时间倍数为20倍。账户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当前“还贷能力系数”为0.5。
二、明确对婚姻状况变化后家庭贷款次数的认定
婚姻状况的变化不影响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婚前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后合并记入家庭贷款次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姻关系结束后分别记入当事人贷款次数。
三、贷款最长期限调整为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本通知自2020年9月7日起执行。为保证政策的衔接,2020年8月8日前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仍按原政策执行;2020年9月7日(含)之后办理网签备案的,按新政策规定执行;过渡期内(2020年8月8日-9月6日)办理网签备案的,可自行选择。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